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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内快线”产品使用条件的通知

关于调整“国内快线”产品使用条件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因业务调整需要,国航自2019年8月1日起(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实行新的“国内快线”产品使用条件。内容如下:

一、“国航快线”产品:

北京成都、北京重庆、北京上海、北京杭州、北京广州、北京深圳往返航线上,持国航F/A/J/C/D/G/Y/B/M/M1/U/U1舱票价客票的旅客,可在客票上所显示的乘机日期当日,在出发站机场值机柜台免费候补国航实际承运的当日相同航线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其它航班。

二、“城市快线”产品

1.国航和山航北京青岛往返航线上,持国航Y\B\M\M1\U\U1舱票价客票的旅客,以及持山航Y\B\M\H舱票价客票的旅客,可在客票上所显示的乘机日期当日,在出发站机场值机柜台免费候补国航和山航各自实际承运的当日相同航线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其它航班,或免费候补签转至对方实际承运的当日相同航线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航班。    

2.国航和深航成都广州、成都深圳往返航线上,对于持国航Y\B\M\M1\U\U1\H\H1\Q\Q1\V\V1舱票价客票的旅客,以及持深航Y\B\M\M1\U\Q\Q1\V\V1舱票价客票的旅客,可在客票上所显示的乘机日期当日,在出发站机场值机柜台免费候补国航和深航各自实际承运的当日相同航线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其它航班,或免费候补签转至对方实际承运的当日相同航线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航班。

购票时请您关注新的“国内快线”产品使用条件,如有疑问敬请咨询9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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