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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虹桥厂区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磋商公告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标准采购管理规程,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虹桥厂区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虹桥厂区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CAICSH-E-2024-6005采购代理公司内部编号:SHZC20235002

3、 预算金额:/。

4、 采购内容: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虹桥厂区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达五路106号)

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3. 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4. 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5. 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相关法定机构颁布的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以食品为例: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HACCP或FSC22000体系认证,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证照,采购项目涉及国家法定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 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 报名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

9.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供应商准入材料,并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10.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非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非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对于故意或过失虚报、瞒报、漏报,经营异常、失信、行政处罚、经营业绩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影响采购结果的将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提交的资料及报名步骤

1、 报名时间:20240322日起至20240329日,每天上午0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现场或邮件报名

3、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代理公司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Ø 注: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或发送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进行现场或发送至254855494@qq.com邮件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供应商准入所需材料,具体详见供应商资格条件(详阅附件2):

供应商办理采购人准入所需材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为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一)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附件1);

(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

(三)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完整打印件);

(四)营业执照;

(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

(七)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八)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九)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供应商认为其他有需要的材料。

特别说明:本项目供应商可以后准入,但中选供应商一定要在我司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资料并且每页加盖公章,签名和日期应填写完全,确保齐全、准确如供应商无法满足我司集团准入要求,取消本项目中选资格。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0322日起至20240329日,每天上午0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3、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现场或邮件获取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021530分

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

十、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有效期限至20240329日止。

2、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响应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负责。除上述外,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附件:

附件1、供应商信息登记、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2、报名资料填写注释

附件3、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处置及相关流程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领航路100号

邮    编:201202

联 系 人:朱燕萍

电    话:021-68343363-821

邮    箱:zhuyanping@sacaggac.com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 系 人:付荣

电    话:021-62091273*8004

传    真:021-33045877

邮    箱:254855494@qq.com


附件1:供应商信息登记、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2:报名资料填写注释

附件3: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处置及相关流程等信息

附件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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