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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化购电项目谈判公告

西南分公司市场化购电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市场化购电项目

(二)项目编号: CGXM-SWB-E-202622318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四川省 · 成都市

(五)项目需求:

1 . 服务内容:

1)为采购人提供2026年直购电服务,预估用电总量预估用电总量2471635千瓦时 (具体以实际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为准)。

2)为采购人提供该年度售电业务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采购人提供售电业务涉及的电厂电量购入资源保证、电厂协议签订;协助采购人办理客户线下及线上签约、指导采购人完成年度及月度平台交易、采购人及用户的U盾购买、售电公司资质维护及运营、电力交易相关政策解读等售电交易事宜的咨询和帮助。

2 . 服务要求

1)采用分水期全电量报价(含税):丰水期(6- 10月)0-211.43元/兆瓦时,平水期(11月)0-333.84元/兆瓦时,枯水期(12月)0-415.63元/兆瓦时为交易电量的采购控制单价。针对采购人直购电运行模式,以约定方式开展用电管理服务、网络化服务数据支持和配电系统的预防性测试等服务。

2)供应商派专职人员为采购人售电业务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确保采购人完成本服务的全部内容。

3)向采购人提供季度、年度用电数据分析服务,分析内容应体现直购电服务的经济效用(履约期内同等用电量情况下节省电费支出的具体数据),同时根据采购人用电状态及耗能情况提出优化用能合理建议,提供经济性分析和制定节能方案。

4)向采购人提供交易规则、电价政策、电费补贴等政策咨询服务。

5)在结算周期内,对采购人实际用电量缺额或超额偏差的自行调整、控制。当偏差率超过有关交易规则规

定时,由供应商100%承担偏差考核费用。确保采购人合理收益。

6)本次拟采购1家供应商。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 gp.gov.cn/search/cr/ 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六)非中航集团受限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供应商属于四川省能源局或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的“关于同意售电公司纳入售电侧市场主体目录的函”范围内的单位。

(九)供应商属于四川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为AA+(含)以上的售电公司。

(十)近两年具有类似业绩。

(十一)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 )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5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供应商属于四川省能源局或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公布“关于同意售电公司纳入售电侧市场主体目录的函”范围内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属于四川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为AA+(含)以上的售电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近两年(2024.7-2026.7)类似服务业绩,以清单形式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必要时我方有权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10.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PDF),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打印页)。

1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信息,需另作书面澄清,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完整版报告获取方法:在网站打开报告后,自行点击网页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打印完整报告)。

1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书面说明,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13.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存在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 )、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分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电话:02882125511

联系人电子邮箱: liuyang65@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 截止公告结束,若提交公告要求有关材料均完整的供应商家数不少于6家,则符合资质要求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并发起准入,且采购人不再给予二次补充资料时间;若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数量少于6家,则在公告结束后两个日历日内完成材料补充。

(三) 供应商在参与我方采购活动过程中若发生有关诚信等方面的问题及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在不良行为界定范围内的问题将被列为不良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行为对生产运营、采购活动、采购人形象等潜在造成或已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程度,将不良行为分为一级不良行为、二级不良行为、三级不良行为及警告行为,详见《关于“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置的须知》。

质疑联系渠道.doc

《关于“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置的须知》.pdf

公告附件(供应商可见).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