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虫害防治项目公告
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1997年12月31日成立,地址位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目前公司为多家航空公司提供机上配餐服务和地面员工就餐服务。现采购人就虫害防治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是企业自主采购项目,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浙江中宇-虫害防治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根据生产需要,为保障生产运行,需引入专业服务单位承接后续虫害防治工作。该项目总预算含税金额为27万元,合同期3年。
三、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虫害防治服务:对公司配餐楼、国航浙江分公司员工餐厅范围内的鼠、蚊、蝇、蟑螂、蛾蚋、白蚁及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有害生物进行密度调查、孳生地治理、药物消杀和物理防治,建立常态化巡查与维护机制。
防治设施配置与维护:按需配置和维护毒鼠屋、捕鼠器、捕蝇笼等虫害防治设施。
技术指导与培训:为采购人提供环境卫生治理、防治设施完善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并开展不少于1次/年的病媒生物防治知识培训。
应急响应与迎检配合:在虫害密度超标或重大活动前夕或内外部检查等特殊时段,按要求提供应急消杀服务。
(二)防治目标
1、蚊虫防治应达到如下标准:
a.一级区域:达到无蚊害标准:室内成蚊密度应控制在 0只/间或0只/人工小时(通过人工小时法监测)。
b.二级区域:不得有阳性的各类积水容器或各类坑洼积水,成蚊停落指数≤0.5。
2、蝇类防治应达到如下标准:
a.一级区域:防蝇设施全部合格;有蝇房间数为0;无蝇类孳生地。
b.二级区域:无蝇类滋生地。
3、蜚蠊防治应达到如下标准:
a.一级区域:成若虫侵害房间为0;卵鞘查获房间为0;蟑迹查获房间为0。
b.二级区域:成若虫侵害率≤1%、卵鞘查获率≤1%、蟑迹查获率≤3%。
4、老鼠防治应达到如下标准:
a.一级区域:防鼠设施完全合格;阳性房间数为0间。
b.二级区域:无鼠洞、死鼠等鼠迹,无活鼠活动。
5、蛾蚋防治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级区域:下水道、地漏等区域无活体成虫与幼虫孳生。
6、如有关项目的国家下达的有关标准规定在合同期内更改,本条款相应更改。
以上服务区域,建筑物室内区域属于一级区域,建筑物外围环境属于二级区域。
(三)服务范围与作业内容
1.服务范围 公司配餐楼和分公司员工餐厅区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室内区域: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配餐间、宿舍、会议室、卫生间、配电房等。
室外区域:园区道路、绿化带、垃圾收集点、下水道、化粪池、停车场、建筑周边等。
2.作业内容
①鼠类防治
调查与监测:定期开展鼠情调查,布放鼠迹粉块或鼠夹进行密度监测。
环境治理:清除卫生死角,封堵孔洞缝隙,管理好食物和垃圾,断绝鼠粮。
药物灭鼠:在围界、绿化带等区域规范布设毒鼠屋和鼠药,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物理捕杀:在配电房、机房、生产车间等不宜用药的场所,布放鼠笼、粘鼠板等。
②蚊虫防治
孳生地治理:定期清理各类积水,清除积水容器,疏通排水沟渠,杜绝蚊虫孳生。
幼虫控制:对无法清除的积水,投放灭蚊幼剂进行处理。
成蚊消杀:在蚊虫高发季,对绿化带、下水道等区域进行空间喷雾或滞留喷洒。
③蝇类防治
孳生地治理:加强垃圾管理,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
物理防治:在垃圾房、食堂周边等重点区域布设诱蝇笼、粘蝇纸、灭蝇灯等。
化学防治:对垃圾房、厕所等成蝇密度高的区域,适时进行滞留喷洒。
④蟑螂防治
调查与监测:通过粘蟑板、药激法等方式调查蟑螂密度和分布。
缝隙处理:对墙缝、管道孔洞等进行缝隙喷洒,形成药带。
药物防治:在厨房、仓库等区域,采用胶饵、毒饵盒等方式进行诱杀。
(五)服务频次与响应要求
常规服务频次:服务期内,11月至次年4月每周开展1次虫情排查和全面消杀作业;5-10月,每周二次(视情需要调整时间或增加频次)。
应急响应:
接到采购人关于虫害问题的投诉或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场处理。
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上级检查,须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增加消杀频次,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六)药物与安全管理
药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提供拟使用的化学杀虫剂的农药登记证及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产品标签。
优先选用高效、低毒、环保、对环境影响小的药物,并注意轮换用药,防止产生抗药性。
(七)安全与环保
作业时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做好个人防护。
妥善处理死鼠、残饵及药械废弃物,防止污染食品和造成二次污染。
因供应商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八)成果交付与验收
服务报告:每次服务后,提交包含作业时间、区域、用药、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定期评估:每季度对“虫害”密度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交评估报告。
(九)其他要求
该项目为包年服务,所用的消杀耗品及零星项目,不再另行收费。
服务人员及车辆要相对固定,需提供防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交浙江中宇备案。
(十)服务期限:三年
(十一)项目地点:杭州萧山机场国航基地内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病媒生物防治服务能力,且等级需具备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治协会(CPCA协会)评定的A级资质,或浙江省除四害科技学会评定一级(含)以上资质,或杭州市卫生有害生物防治协会评定的甲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固定的服务团队。
(3)参与方需提供我司资格审查清单中所有资料。(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4)公司非中航集团受限供应商(受限供应商分类及处理措施目录详见附件4)。
(5)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以及与第三方合作者响应报价;
5.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邮件正文:本公司该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详细地址。
(3)附件: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所有报名资料按附件 1要求顺序统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每一页都加盖公章。请勿以图片形式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我方审核电子版资料无误后,纸质版资料寄至我司。
特别提醒:为保证项目实施,我公司将通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淘汰。材料不全或失实者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审核结果以我司通知为准。
(4)供应商若不是集团库内供应商还需在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进行注册完善资料,具体平台注册要求详见附件3《浙江中宇供应商平台注册操作流程》,经平台资质审核的供应商,收到审核短信后方可视为有效报名。
温馨提示:请尽早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和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时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因注册和提交相关材料时间过晚,造成报名不成功。
(5)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1日下午16:30。
6.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铖
TEL:0571-86663926 邮箱:fengcheng@zjzyaccl.com
7.项目公告、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题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8.其他事项:
质疑:采购公告阶段,应在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
9.附件:
1.《供应商提供报名资料清单及说明》
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参考格式)》
3.《浙江中宇供应商平台注册操作流程》
4.《受限供应商分类及处理措施目录》
5.《质疑联系渠道》
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