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按照中国民航局要求,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请您在出行前确认携带的充电宝符合相关要求,有关召回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消费品召回”栏目查询。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