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凤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凤”)是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凤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审核服务商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审核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JGFCG2005002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需求:
1.功能目标:
为北京国凤提供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服务。
2. 采购具体要求:
2025-202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含资产损失):按照上级公司(国货航)财务报告报送时限要求,服务商应于年报定稿前10个工作日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资产损失)的专项审核,确认有关数据于每年汇算清缴期4月30日前完成申报资料的复核,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和资产损失审核报告;协助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并协助解决申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3. 验收标准:
每会计年度审核服务事项完成并交付审核报告。
4. 交付或实施时间和地点
(1)交付或实施时间:2026-2028年
(2)交付或实施地点:北京
5. 合同期限
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tx.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材料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三)最近一年度已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须加盖公章;
(四)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五)“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或第三方信用查询机构(如天眼查等)出具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六)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1);
(七)《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附件2-4)。
四、报名方式
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申请材料须按顺序整理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五、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国凤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010-52102060-8611,13691287721
联系人邮箱:yangyang@airchinacargo.com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除上述渠道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将不具备参加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需在有效期内,每页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信用公示报告”、“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的信息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另附说明并加盖公章。
(四)本声明作为报名之用,后续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