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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西南分公司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GXM-SWB-E-202512778

()资金来源:

()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pdf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0429日至20250509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电子回单,加盖公章)。如存在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8.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9.提供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提供2022年至今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清单(以清单形式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并加盖公章,必要时我方有权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11.供应商必须为直饮水机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由生产商出具的拟投产品项目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2.提供所投产品(两种机型)具有卫生部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批件内容须与所投型号、净水流量、过滤等级、水胆容量等逐一对应且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13.供应商所投产品(5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须具备四级或四级以上反渗透+紫外线杀菌器过滤,净水流量≥1L/min, 水胆容量≥30L,产品具有卫生部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批件内容须与所投型号、净水流量、过滤等级、水胆容量等逐一对应且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14.供应商提供与所投产品(5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型号一致的整机CCCCQ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件内须注明电源/功率:220V/50Hz,不超过3300W(加盖公章)。

15.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5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净水流量≥1L/min,额定总净水量≥4000L,符合国家一级水效认证,提供投标产品节水认证(证件内需与以上内容一致)。(加盖公章)。

16.供应商所投产品(5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须具备多重杀菌工艺,产品内置紫外线杀菌灯和末端杀菌,所投标产品型号(5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一致的整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证件内须注明具有紫外线杀菌器装置(加盖公章)。

17.供应商提供与投标产品品牌一致的直饮水机(5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所涉及的PP棉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活性炭滤芯(具有阻垢功能)《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反()渗透膜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该公章)。

18.供应商提供直饮水机(5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热胆材质及加热体材质均为304不锈钢,产品型号对应涉水卫生许可批件或CCC认证检测报告中须标明(加该公章)。

19.提供生产商对所投产品(5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购买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复印件(加盖公章)。

20.供应商所投产品(3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须具备四级或四级以上反渗透+紫外线杀菌器过滤,净水流量≥0.5 L/min,水胆容量≥10L,产品具有卫生部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批件内容须与所投型号、净水流量、过滤等级、水胆容量等逐一对应且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21.供应商提供与所投产品(3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型号一致的整机CCCCQ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件内须注明电源/功率:220V/50Hz, 不超过2500W(加盖公章)。

22.供应商提供直饮水机(3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热胆材质及加热体材质均为304不锈钢,产品型号对应涉水卫生许可批件或CCC认证检测报告中须标明(加该公章)。

23.供应商所投产品(3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须具备多重杀菌工艺,产品内置紫外线杀菌灯和末端杀菌,所投标产品型号(3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一致的整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证件内须注明具有紫外线杀菌器装置(加盖公章)。

24.供应商提供与投标产品品牌一致的直饮水机(3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所涉及的PP棉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活性炭滤芯(具有阻垢功能)《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反()渗透膜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该公章)。

25.提供生产商对所投产品(30人以上直饮水设备)购买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复印件(加盖公章)。

2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0人的售后服务人员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注明售后人员信息,并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间服务频次、服务响应时间、售后团队相关信息等(加该公章)。

2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信息,需另作书面澄清。(完整版报告获取方法:在网站打开报告后,自行点击网页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打印完整报告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28.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PDF),加盖公章, 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打印页,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9.供应商提供拟投直饮水机(两种机型)图片。

30.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

31.供应商认为可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电话:028-82125513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hengshuo@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请供应商将资料扫描成彩色PDF逐一对应上传。

()供应商在参与我方采购活动过程中若发生有关诚信等方面的问题及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在不良行为界定范围内的问题将被列为不良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对生产运营、采购活动、公司形象等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程度,将不良行为分为一级不良行为、二级不良行为和三级不良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置。

附件: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