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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上海不正常航班旅客行李地面运输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不正常航班旅客行李地面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不正常航班旅客行李地面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本项目涉及虹桥T1、T2航站楼、浦东T2航站楼不正常航班行李地面运输代理服务。供应商能及时响应国航需求,提供国内、国际航线和地区航线的航空运输不正常行李的地面运送上门服务,配送范围为上海市区、浦东新区、各郊区以及苏州、无锡等临近城市及偏远城市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5.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7.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9.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资质证明

  10.供应商在虹桥或浦东航站楼从事不正常行李的地面运送上门服务经验,熟悉并能遵守航站楼相关管理规定。

  11.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有企业详细工商公示信息的页面)。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4.近三年内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等)。

  5.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6.本项目相关的行业资质证明

  7.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没有则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文字说明;若前述材料均无法提供,须提供必要文字说明)。

  8.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详见附件)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月份的相关证明)

  10.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11.对接国航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包括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格式自拟)。

  备注:每项资料单独以PDF格式上传(11项内容),上传资料逐页盖章。

  五、报名方式: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需前往平台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5时00分至2021年10月22日15时00分,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并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完成会员注册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进入本项目报名通道,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有效报名。期间如遇平台操作和系统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61465959/5421/5484进行咨询。

  (三)报名提示:1、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尽早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和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时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因注册和提交相关材料时间过晚,造成报名不成功。2、项目联系人邮箱仅作联系使用,不做报名依据。3、经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报名并通过资质审核的供应商,方可视为有效报名。 。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5时00分。

  七、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人电话:021-68354149

  联系人电子邮箱:maomao122@dingtalk.com

  八、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航集团采购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附件1:供应商准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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