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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数据中心启用项目-抗DDoS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集团数据中心启用项目-抗DDoS设备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集团数据中心启用项目-抗DDoS设备项目

二、采购内容:抗拒绝服务攻击设备是高效的主动防御系统,针对拒绝服务攻击、CC攻击和非TCP/IP协议层攻击等低成本攻击起到专项防御作用。国航新主机房中计划部署的互联网信息系统需要对互联网用户提供服务,同时需要防范互联网出口的拒绝服务攻击,以免影响整个互联网出口的业务可用性。该设备计划部署在国航新主机房互联网出口,承担各运营商链路的抗拒绝服务攻击功能,主要承载未来部署在新主机房的网站和互联网业务,如果没有此设备的防护,在遇到低成本拒绝服务攻击时,上述业务将同时受影响。为了保证新主机房的互联网出口业务连续性,本次采购内容为2台抗拒绝服务攻击设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6.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证书。

7.具备原厂商授权的销售或服务代理资质。

8.具备成熟的抗拒绝服务攻击设备实施经验,具备不少于3个大型企业或政府的成功实施案例。

9. 具备北京地区设备配货、实施、日常维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10.具备项目实施及维护能力,且设有不少于3人(含3人)的固定服务团队,包括项目经理和具备所代理品牌相关技术或服务认证资质的工程师,能够保证设备实施进度、交付质量以及后期知识转移和维护。

11.须提供原厂服务承诺函。

12.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13.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EAL3+级别)。

四、报名材料:

1.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2.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登记信息页面的完整报告(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 独立签订合同及承担民事责任,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5. 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不能提供,请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加说明)。

6.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证书。

7.①原厂商授权函或服务代理资质证明。②原厂服务承诺函。(本项报名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报名时可提交供审核人员参考。)

8.具备成熟的抗拒绝服务攻击设备实施经验,提供不少于3个政府、军工、运营商、金融、交通行业的成功实施案例(请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

9.提供北京地区具有设备配货、实施、日常维护和应急处置能力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分公司或办事处证明、租房证明等材料。

10.①提供所代理产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公安部颁发)。② 提供所代理产品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EAL3+级别)》(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 (本项报名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报名时可提交供审核人员参考。)  

 五、报名方式:供应商先进入中航集团采购管理平台(pur.airchina.com.cn)进行注册,注册后请尽快告知本项目联系人,注册成功后,请在采购平台线上完成所有针对于本项目报名材料的上传。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整理成一个完整的PDF,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请确保齐全清晰,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六、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供应商报名参加此项目即视为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非国航黑名单供应商,并最终通过国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10:00(北京时间),以联系人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八、项目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42

九、国航公开采购的声明

为了营造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的市场环境,我公司通过公开发布项目公告的方式开展采购。为了维护我公司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特此声明:

1.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2.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请投标人提高警惕。

3.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投标人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与我公司核实或举报。

4.本声明作为报名之用,后续将根据详细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

5.本声明长期有效,我公司对本声明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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