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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客票销售审核服务一审采购项目公开采购的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际客票销售审核服务一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国际客票销售审核服务一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和数量

采购1家供应商,为国航提供专业的国际客票销售审核一审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标准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

2.具备独立签订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

3.有正在执行中的国际客票销售审核服务一审或相关国际客票销售审核业务经验;

4.非国航黑名单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并最终通过国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5.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6.联合体响应无效,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服务转包;供应商负责人(指法律意义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报名。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一)根据国航需要,供应商需完成以下服务内容

1.票证审核

按照国航要求,依据销售规则、运价规则、航班信息等规则和信息,对除中国Billing and Settlement Plan(以下简称BSP)外,其它国家或地区BSP和Airline Reporting Corporation(以下简称ARC)相关票证进行销售审核。票证类型主要包括正常销售客票、换票、退票、Electronic Miscellaneous Document(以下简称EMD)等客运代理人填开的票证。

1.1审核票证运价的适用性

1.1.1审核票证销售使用的公布运价的适用性:有途径和能力通过Global Distribution System(全球分销系统,以下简称GDS)获取并审核BSP和ARC分销渠道公布运价,并审核票证运价的适用性;

1.1.2审核票证销售使用的国航销售运价的适用性;

1.1.3 能够审核票证销售使用的其他运价的适用性。

1.2审核代理人手续费收取的准确性

1.2.1 能够审核票证适用的各国家或地区BSP和ARC的标准代理人手续费收取的准确性;

1.2.2 能够审核票证适用的特殊代理人手续费收取的准确性,如运价产品和协议中涉及的代理人手续费收取的准确性。

1.3审核税费收取的准确性

1.3.1 能够审核票证销售适用的各种税费收取的准确性;

1.3.2 能够审核燃油附加费收取的准确性,特别是国际航协第六航权的燃油附加费。

1.4审核EMD收费的准确性

能够审核使用EMD收取的逾重行李费、预付费行李费、优选座位、改期费等是否准确。

1.5审核其他所有与票证销售相关的规则和信息的准确性。

2.ADM填开及管理

2.1填开Agency Debit Memo(代理借项通知单,以下简称ADM)

供应商在完成审核并确认票证审核结果不符合其准确性时,应在BSP和ARC平台填开ADM并上传。

2.2ADM争议管理

在供应商开出ADM后,对ADM后续进程进行追踪管理。

2.3ARC催款服务

针对供应商为国航在ARC平台填开并生成销售报告的ADM,供应商与代理人进行沟通,催交结算款。

3.临时性审核服务

根据国航临时性要求,对新运价政策更新、燃油政策更新、销售代理费政策的更新、退票分析、代理人销售风险等进行临时性审核服务。

4.销售审核报告

4.1需定期提供的电子版销售审核报告

4.1.1初审报告

4.1.2ADM数据报告

4.1.3销售审核完成情况报告

4.2临时性审核报告

5.提供审核手续费豁免限额

审核手续费豁免限额是指:确定因国航原因不开ADM,供应商对单一市场返还手续费的金额上限。

6.业务培训:根据国航需求,合同期内每年可为国航提供至少1次关于供应商系统或相关系统操作培训等的业务培训。

7.能提供多种沟通方式。

8.供应商应具备使用自主研发的系统或使用外部系统,用于支持销售审核服务。

(二)审核质量要求

9.审核完整率达标

10.审核准确率达标

11.审核及ADM填开进度达标

12.ADM回收率达标

(三)服务团队要求

13.供应商服务团队需提供中英文双语服务,包含具有为航空公司提供国际客票的销售审核服务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和审核业务对接人;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在中国境内提供服务,且能支持7×24小时的国航紧急需求响应。

14.合同期内供应商需保证服务国航的团队核心服务成员的稳定性。

15.供应商服务国航的审核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需有航空公司国际客票销售审核服务经验。

(四)结算要求

16.1供应商按月度向国航提供服务费用结算账单,同时还应提供电子版审核费用的计算过程明细数据(含票证销售币种与结算币种的汇率换算过程)和汇总数据。

16.2国航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结算凭证后的4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形式将服务费支付给供应商。

(五)数据保护要求

17.供应商需对国航销售数据等业务内容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国航方批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遵从国航相关要求,与国航签订《保密协议》和《数据处理协议》。

五、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逐份加盖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公章(境外供应商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其中分别标注了境内、境外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材料内容,请境内、境外供应商分别按要求提供。

1. 境内、境外供应商均需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同等类型资质复印件;

(2)提供一份正在执行中的,国际客票销售审核服务一审或相关国际客票销售审核服务项目业绩证明(如合同、授权、许可等);证明材料中至少包括能够显示国际客票销售审核服务一审或相关国际客票销售审核服务内容、协议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协议生效时间及有效期等关键内容(可隐去页面中的涉密内容)。

(3)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需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无法提供2020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文字说明;如上述财务报告和报表均无法提供,需出具无法提供的文字说明。

(4)按相关要求完整地填写《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5)近三年内,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一次缴纳的);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一次缴纳的);

(8)相关资料如由非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请同时提供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9)在报名供应商资质审核过程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2.除以上材料外,境内供应商还需提供:

(1)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需自行点击右上角“信息打印”打印完整公示报告;仅显示企业基本信息的公示报告,非完整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处罚项,需另做书面澄清。

六、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完成会员注册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有效报名。期间如遇平台操作和系统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61465959/5421/5484进行咨询。

报名提示: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尽早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和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时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因注册和提交相关材料时间过晚,造成报名不成功。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7日13:00前。(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娜

联系人电话:010-61461562

联系人电子邮箱:xuena@airchina.com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国航商务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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