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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日,国航将正式发布《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际运输总条件》(以下简称“总条件”)。
国际运输总条件是承运人经营国际航线运输的重要文件,是承运人与旅客之间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航国际航线运输业务的快速发展、加入星空联盟及对外合作业务的日益扩大,迫切需要出台总条件。此次发布的总条件是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旅客服务大会第1724号决议为蓝本,依据适用的国际公约、民用航空法律法规,并结合国航的实际情况编写而成。
在编写过程中,编写人员查阅大量资料,对国航现状及相关资料进行深入研究,并聘请航空运输专家、国内外法律顾问、保险公司专家进行专题讨论,对总条件进行反复的修订和完善,最终通过了国航国内外法律顾问、国外再保公司律师的审定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对承运人责任赔偿内容的书面认可,并报备民航总局。
总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它将有助于加快国航国际化发展进程,为提升国航服务品质,更好地服务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有力的支持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