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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有关规定的通知

为保障航空运输安全顺利进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定,在国内航班上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 * 40 * 55厘米。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行李,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此规定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为了您能顺利乘行,国航提示您在出行时应提早到达机场,以便有充裕的时间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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