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司歌征集启事
       为全面推进国航企业文化建设,更好的树立国航品牌,实现“主流旅客认可、中国最具价值、中国盈利能力最强、具世界竞争力”的四大战略目标,国航决定面向全国征集国航司歌。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要求:此次活动面向全国专业、业余作者。作品要求原创,内容要求积极反映国航这一民族品牌的企业文化理念、国航员工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同时也欢迎创作反映国航服务奥运的作品。作品旋律优美动听,感染力强,视角新颖、易于传唱。作品形式、体裁、风格不限。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艺术表现力。

二、征集办法和时间:歌词作者如无合适作曲伙伴,可将歌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征集办公室,征集办公室将优秀歌词发表在国航网页上。歌曲作者也可登陆国航网站挑选喜爱的歌词谱曲。创作资料信息可登陆:www.airchina.com.cn 国航企业文化和国航与奥运栏目浏览。征稿时间即日起到2007年4月30日止。

三、评选和奖励:由主办方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进行评选,在来稿中评出获奖歌曲20首。
一等奖3首,每首奖励国航执飞的欧洲航线往返机票2张(词、曲作者各一张);
二等奖5首,每首奖励国航执飞的亚洲航线往返机票2张(词、曲作者各一张);
三等奖12首,每首奖励国航执飞的国内航线往返机票2张(词、曲作者各一张)。
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推广,将部分作品提交国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最终确定一首国航司歌,并奖励国航执飞的北美洲航线往返机票2张(词、曲作者各一张)。
国航对获奖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媒体信息传播权,其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投稿要求:歌曲作品需用A4纸书写打印,清晰完整,来稿一式五份,其中一份请注明词曲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等,其余四份无需注明。有条件的作者可同时提供作品音乐小样。 因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地址:北京首都机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邮编:100621,李金科、段燕红收。
联系电话:01064599736、01064599043。
邮箱: lijinke@mail.airchina.com.cn
          ghghngb@mail.airchina.com.cn

国航对司歌征集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司歌征集办公室
200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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