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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总条件

第四条 货物重量和尺寸

4.1 托运货物的重量以毛重计量,单位是“kg”,最小计重单位是0.1kg。

4.2 我们对托运货物包装尺寸的要求是:单件货物的包装尺寸不得小于10cm×20cm×30cm,或者长、宽、高相加不小于60cm。小于该尺寸的货物,托运人应加大包装。

4.3我们将根据航线机型以及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机场的仓储、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以收运的单件货物的最大重量和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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