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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旅客:
近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发布对广西某物流公司违规运输锂电池的处罚通告。鉴于锂电池的航空运输直接关系到航空安全,为避免客运环节出现类似安全隐患,现将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运输规定重申如下:1、锂电池不允许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须经国航批准方可作为随身物品携带,每人只许携带两个;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2、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
国航服务热线:95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