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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及国航自营夏威夷航线客票非自愿处置标准的通知

关于涉及国航自营夏威夷航线客票非自愿处置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受夏威夷基拉韦厄火山持续喷发影响,为做好受影响旅客航班变更及退票相关服务工作,现决定下发《关于涉及国航自营夏威夷航线客票非自愿处置标准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凡在2018年5月2日24时(含)前填开,全航程涉及国航自营夏威夷航线,且夏威夷航班旅行日期为2018年5月3日零时(含)至2018年5月13日24时(不含)期间的999客票(包括“三不准”客票及里程奖励客票)。

旅客需提供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13日期间,涉及夏威夷岛(KOA/ITO机场)行程的机票或支付凭证原件或复印扫描件等作为证明。

二、航班变更

旅客首次提出航班变更申请,可在客票有效期内为其免费预订2018年5月20日24时(含)前夏威夷航班(含联程),免收子舱位价差、淡旺季价差。

旅客提出的夏威夷航班(含联程)再次变更申请或需变更至2018年5月21日零时(含)之后航班,须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退票

旅客亦可在客票有效期内,选择申请办理退票手续,无须支付退票手续费。

上述时间均为当地时间。

 

如需办理以上业务,请联系国航直属售票单位、国航热线95583。请各位旅客安排好自己的行程,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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