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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旅客:
如您将在北京首都机场中转航班,请您特别注意以下手提行李要求:
如您中转国内航班,您在上站、抵达首都机场航班上或本站购买的超规液态免税品将不得随身携带,应作为行李托运,具体要求如下: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得超过100g或100mL。
如您中转国际或地区航班,您在上站、抵达首都机场航班上购买的超规液态免税品将不得随身携带,应作为行李托运,具体要求如下: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应当单独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运。
请您配合执行上述规定,感谢您给予的理解与配合。如您需要托运,请到航空公司值机柜台或到中转柜台咨询、办理。临时托运液态物品可能导致您误机或物品破损,特予以提示。
以上要求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发布<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制定,解释权归首都机场安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