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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航贵宾专车接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航贵宾专车接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MC-E-202111551
三、项目背景:
为提升两舱旅客的服务体验,满足其快节奏、高效的出行需要,国航推出了专车接送服务产品,为使专车接送服务产品具有更好的前瞻性和拓展性,有效衔接地面运输和航空运输,解决两舱旅客“最后一公里”的实际需求,将通过此次采购拟选取两家供应商为国航提供接送机服务。
四、项目需求:
(一)、主要服务要求
1.专车接送服务分为同城接送和跨城接送;
各城市计划开通服务的时间安排如下:
同城接送
|
服务城市 |
开通服务时间 |
北京 |
合同生效即日起 | |
其他城市 |
根据国航业务发展计划进行开通 | |
跨城接送 |
北京、上海、深圳、成都 |
根据国航业务发展计划进行开通 |
同城接送:以下服务城市机场至城市内接送范围之间。
服务城市机场 |
同城市内接送范围 |
北京(含首都国际机场和大兴国际机场) |
北京全市范围(朝阳区,西城区,东城区,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区,昌平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延庆,密云,门头沟) |
上海(含虹桥国际机场和浦东国际机场) |
杨浦区,虹口区,普陀区,黄浦区,静安区,长宁区,徐汇区,闵行区,浦东新区,宝山区,松江区,嘉定区,青浦区,金山区,奉贤区。 |
成都(含双流国际机场和天府国际机场) |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区,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都江堰市,崇州市 |
广州 |
白云区,天河区,海珠区,越秀区,花都区,荔湾区,黄埔区,番禺区 |
深圳 |
罗湖区,福田区,宝安区,南山区,龙岗区 |
重庆 |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北碚区,巴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渝北区 |
杭州 |
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萧山区,钱塘区,余杭区 |
西安 |
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未央区,灞桥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和长安区;咸阳城区的秦都区和渭城区 |
武汉 |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东西湖区 |
厦门 |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
长春 |
朝阳区、绿园区、宽城区、南关区,二道区,双阳区、九台区 |
因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调整,经国航和供应商协商,邮件确认新的接送范围后,供应商按新的接送范围提供服务,涉及的城市结算价格不变。
跨城接送:以下服务城市机场至城市接送范围之间。
服务城市机场 |
跨城市接送范围 |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
北京机场至天津市区单程不超过190km(含) |
北京机场至河北省廊坊市区单程不超过90km(含) | |
深圳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至广州市区单程不超过125km(含)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至东莞市区单程不超过80km(含) |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至中山市区单程不超过115km(含) |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至佛山市区单程不超过135km(含) |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至惠州市区单程不超过125km(含) |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至珠海市区单程不超过145km(含) | |
上海浦东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至昆山市区单程不超过108km(含)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至嘉兴市区单程不超过125km(含)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至苏州市区单程不超过145km(含)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至南通市区单程不超过175km(含)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至无锡市区单程不超过178km(含)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至湖州市区单程不超过190km(含)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至杭州市区单程不超过203km(含)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至绍兴市区单程不超过222km(含)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至常州市区单程不超过222km(含)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至启东市区单程不超过95km(含)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至靖江市区单程不超过203km(含) | |
成都双流 |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至资阳市区单程不超过120km(含) |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至德阳市区单程不超过110km(含) | |
成都天府 |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至资阳市区单程不超过60km(含) |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至德阳市区单程不超过150km(含) |
2.供应商应按照国航开通专车接送服务城市的时间安排以及标准,在国航确定开通专车接送服务城市的90个自然日内完成各城市(除(同城接送)北京以外的城市)专车接送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不限于资质牌照的准备、车辆备案、组建车队、司机(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完善的服务操作流程、应急方案、试运行等工作,达到具备提供运营服务保障的能力。
3.服务车辆
3.1需要车型:
3.1.1服务城市为北京
梅赛德斯-奔驰(以下简称“奔驰”)E级、红旗H9。如协议期内,供应商更新车型,新车型标准不得低于奔驰E级、红旗H9。
供应商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能够提供符合国航要求的奔驰E级车,保证服务正常运营,红旗H9车型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国航要求完成车辆相关资质准备。
3.1.2除北京以外的服务城市
梅赛德斯-奔驰(以下简称“奔驰”)E级、红旗H9。如协议期内,供应商更新车型,新车型标准不得低于奔驰E级、红旗H9。
其中一种车型需在国航确定开通专车接送服务城市的90个自然日内完成车辆相关资质准备,保证服务正常运营,另一种车型需视国航开通服务城市的计划,在国航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车辆相关资质准备。
3.1.3梅赛德斯-奔驰商务车(Vito或V级车)作为在运营中由于国航旅客需求(如行李较多等原因)用于提供接送服务的可替代车型,结算单价等同于梅赛德斯-奔驰E级车订单单价。
可替代车型数量配比参考:2019年订单中使用轿车车型数量占总使用车辆数量的比例为85%,商务车车型数量的占比为15%。
3.1.4供应商应按照国航实际订单需求内容调配相关服务车型。
3.2车辆年限:以机动车登记证书初次登记日期起计算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得超过4年(含)。
3.3在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需按国航实际订单量配置车辆资源,保证国航此项服务的正常运营。
3.4车辆备案:
网约车平台供应商:供应商为国航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需将车辆信息(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和驾驶员信息(驾驶员名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提交给国航备案并随时更新备案信息,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服务执行;
非网约车平台供应商:供应商为国航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需将车辆信息(《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扫描件以及驾驶员信息(驾驶证复印件、劳务合同以及驾驶员名单等)提交给国航备案并随时更新备案信息,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服务执行。
网约车平台供应商和非网约车平台供应商均不得使用向国航备案以外的车辆和驾驶员为国航提供服务;
3.5车辆管理:
3.5.1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含自有车辆和非自有车辆)
3.5.2供应商须承诺服务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保证运营车辆的合法性。需定期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可正常行驶。国航有权随时对车辆保养情况进行抽检。
4.服务运营:
4.1接单能力:要具备7*24小时接收和处理订单的能力(含法定节假日),拥有较完善的管理团队和较充足的人力资源,包括客服、车辆调度中心等,能够及时处理和反馈旅客在服务中的情况。
4.2接单要求:国航在约定服务时刻5小时外(含)下单,供应商需即刻接单,不得拒单。
4.3车辆调度能力:具备5小时内可针对旅客的需求临时接单的能力。
4.4临时车辆调度:因供应商原因,如出现临时无法提供红旗H9、奔驰E级车或奔驰商务车的情况,为保证服务,经国航同意后可临时升级车型,车辆品牌仅限奔驰、红旗两种,且车型标准不得低于奔驰2020款E260L、红旗H9 2020款2.0T智联旗享版,以保证旅客正常出行。国航不因供应商升级车型承担额外费用。
5.运营团队:
5.1管理团队:供应商应设有丰富接送机服务运营经验和相关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组成不少于10人的管理团队。如管理团队人员进行更换,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国航,更换后的管理团队人员需经国航认可,若不满足国航的要求,需按国航的要求进行更换,直至符合国航要求。
5.2驾驶员管理:
5.2.1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驾驶员皆要求至少拥有3年以上驾龄;
5.2.2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非网约车平台供应商需有长期稳定的劳务关系企业提供驾驶员资源(合作关系至少两年以上);
5.2.3网约车平台需提供驾驶员的网约车证照;
5.2.4驾驶员人数不少于每个开通服务城市向国航提交备案的车辆数量。
(二)、结算及付款要求
国航与供应商的结算采用后付款的形式,对供应商提交的月度结算报表(是否有扣罚项、订单调整等内容)进行审核无误后,每个月以含税价格进行一次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提供专车接送服务的资质;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遵守国航供应商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行为准则;
(七)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八)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
(十)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9月26日16时00分至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北京地区运营需提供:①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下载打印并盖章);
2.北京地区网约车平台供应商资质要求:①网络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含供应商总部获得的许可证以及北京地区的经营许可证副本); 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类型需为国航需要的两种车型(具体车型及要求见项目需求第一条主要服务要求之第3.1项)) 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3.北京地区非网约车平台供应商资质要求:①北京市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类型为国航需要的两种车型(具体车型及要求见项目需求第一条主要服务要求之第3.1项)) ②不具备北京市道路运输许可证的,需提供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北京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的标准模板的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表(备案表中需包含国航需要的两种车型(具体车型及要求见项目需求第一条主要服务要求之第3.1项)) ③提供长期合作(至少合作2年以上)的劳务公司合同(合同内容至少有关于劳务公司向供应商提供驾驶员)。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4.除北京地区以外的城市运营需提供:①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下载打印并盖章);
5.除北京地区以外城市的网约车平台供应商资质要求:①网络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各服务城市运营上线前需具备); 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各服务城市运营上线前需具备);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各服务城市运营上线前需具备)。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6.除北京地区以外城市的非网约车平台供应商资质要求:①道路运输许可证; ②3、不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的,需提供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以及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的标准模板的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表; ③提供长期合作(至少合作2年以上)的劳务公司合同(合同内容至少有关于劳务公司向供应商提供驾驶员)。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7.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若没有,须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文字说明)。
8.近三年内,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月份的相关证明)。
10.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11.填写《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国航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具体详见附件1-3。
12.对接国航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包括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格式自拟)。
1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完成会员注册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有效报名。期间如遇平台操作和系统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61465959/5421/5484进行咨询。
报名提示: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尽早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和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时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因注册和提交相关材料时间过晚,造成报名不成功。
八、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8日16:00前。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菁菁
联系人电话:010-61461565
联系人电子邮箱:caojingjing@airchina.com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航集团采购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
(一)各城市网约车、非网约车的资质牌照,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号排序并分别打包上传。
(二)如报名的供应商提供组合运营资质(因运营不同城市,在不同城市使用网约车或非网约车运营),则组合运营资质需属同一法人或其所属分支机构。
(三)以上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四)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